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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之城的保护之策

媒体:人民政协报  作者:人民政协报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7/23 18:04:36

炎炎夏日,沉湖边,碧水连天,荷叶连连。借着高倍望远镜头,只见几百米远的滩涂上,有不少水鸟在水边歇息。乘船驶入湖中,芦苇丛在岸边伸展。芦苇荡里,一只野鸡突然“扑”的一声从芦苇丛里蹿飞出来,留下湖面阵阵涟漪……

这样的美景在湖北省武汉市很多地方都能看到。

武汉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中部,河湖密布,全市现有湖泊166个,水域总面积218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湖泊湿地面积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首位,素有“百湖之市”、“湿地之城”的美誉,也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全球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三座城市之一。

近日,记者跟随全国政协“长江经济带开发中的湿地保护”调研组来到武汉调研湿地保护情况。调研组发现,武汉可谓是湿地保护的先行者——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湿地立法、划定严格的生态控制线、首创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调研组认为,武汉在保护湿地上的举措值得许多地方借鉴并推广。

最严格的湖泊保护制度

对于这个因水而兴的城市,承载和孕育着水资源的湖泊是其灵魂与命脉。

曾几何时,随着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以湖泊众多而闻名的武汉,湖泊却面临着不断被污染、蚕食,甚至彻底消失的命运。水质的下降,让武汉市民的饮用水源地也被迫从湖泊转到了长江、汉江。

守着水资源的“宝库”却缺水喝,不得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在率先认识到水资源以及湿地对这座城市的重要性后,一场湿地保卫战开始打响。

战役的胜利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密不可分。完善法规、政策依据要先行。

早在2001年11月30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出台,资料显示,这是国内第一个城市为保护湖泊制定的地方法规。依据此条例,武汉所有湖泊全部列入保护名录,严禁围湖建设、填湖开发等行为。

此后,根据现实的变化,此条例进行了多次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在2015年1月,被称为“史上最严湖泊保护条例”。条例明确规定,非法填湖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巨额罚款;湖泊保护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护湖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武汉市还相继出台了诸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湖泊执法巡查制度》等10多个政策规章,明确管理要求,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

此外,2010年3月,武汉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完成湿地立法,出台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提出在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实行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分区管理。

据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吴超介绍,武汉市连续三年将湖泊和湿地保护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绩效目标。2013年,武汉市还出台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湖泊湿地资源纳入了生态底线区予以最严格的保护控制,同时要求各区政府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区的生产经营活动制订5年内退出计划。

各种制度的建立需要有效的执行机构。2013年10月27日,为了改变过去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主体不明等状况,武汉市组建成立了湖泊管理局,作为武汉市水务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与武汉市水务执法总队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专门负责保护湖泊、实施湖泊执法。

“在武汉工作,不重视湖泊就是不称职。”武汉市市长万勇的话掷地有声。

“这也体现出武汉市委、市政府对此工作的重视,将对湿地的保护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吴超说。

武汉市水务局局长左绍斌告诉记者,就是在各种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武汉已建设环湖亲水绿道300多公里,建成湖泊公园29个,国家、省级湖泊湿地5个,劣五类湖泊占比从2007年的51.4%逐年下降到2013年14.6%。

生态数据库垒实保护基础

2015年5月20日,一条新措施再次让这个“湿地之城”受到关注。

据悉,武汉首次对市内166个湖泊进行全面的水环境生态多样性调查,未来这166个城市湖泊都将有各自的“生态数据库”。

此前,在这个“百湖之市”中,仅有东湖坚持多年进行生态“体检”,其他湖泊都是零星数据。但今后,这项举措将拓展到市内的所有湖泊。最快明年,生态“体检”摸底调查将全部完成。

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今后所有湖泊都将建立各自的生态图谱和数据库,可以及时发现污染状况和潜在风险,水华、翻塘等污染情况或可预报,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撑。

对辖区内所有湖泊进行全面“体检”,这在全国湿地保护中并不多见。这也是垒实武汉市湿地保护基础的重要举措。

就如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政协主席杨松指出的那样,做好湿地保护,首先要摸清湿地家底,特别是摸清江河、湖泊、沼泽等湿地状态,明确影响大、重要的、急需治理的湿地,再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

据悉,早在2013年,武汉市就出炉了全国首份湖泊地图——《武汉市湖泊分布图》,166个湖泊首次在地图上全部就位,被永久锁定。“这是一张摸清家底的工作地图,一张接受市民监督、不留退路的保护地图,一张让市民了解百湖之市的普及地图。”在分布图的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这样阐释。

就是通过这些湿地资源调查积累的数据,武汉市初步形成了不同管制级别、多种管护形式相结合的城市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武汉市湖泊管理局副局长祝九胜告诉记者,在武汉市湖泊保护进程中,民间力量也功不可没。一个名为“爱我百湖”的民间环保组织在成立几年时间里,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多达上万人。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们曾成功制止了一系列危害湿地的违规行为。

首创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

作为我国三条候鸟南迁的线路之中的重要一站,每年有20万只候鸟在武汉境内的湿地栖息、觅食,有293种脊椎野生动物生活在这些湿地附近。它们的到来带给这片土地生机与活力的同时,却也给湿地周围居民带来了一些困扰。

“鸬鹚、苍鹭吃池塘里的鱼,大雁、野鸭、灰鹤吃稻谷、油菜等青苗作物。”沉湖湿地附近七壕村的李大爷曾经对此很是烦恼。“这些鸟都不能打,连麻雀都是省级保护鸟类。可是,我们这些损失怎么办?”

不过,这些为难已成为过去。2013年10月,武汉市在全国第一个推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改堵、控为疏、导,用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调整种植和养殖方式。

政府拿出1000万元,按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每年每亩补25元,缓冲区补15元,实验区补10元的标准,对因湿地保护需要,实行生态和清洁生产,生产经营受到限制的权益人和在从事种、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遭受鸟类等野生动物取食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权益人进行生态补偿。

按照规定,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农民都可跟政府签协议,承诺除了不打鸟外,种田也不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养鱼不过分投肥、投饵,政府将会对他们因此损失的那一部分进行补偿。

补偿机制的推行不仅鼓励了当地居民保护湿地以及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还通过生态补偿,创导生态养殖,有效控制了因藻类过度繁殖引起的水体污染,不断恢复了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

此外,从源头治理上,武汉市还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流域综合治理。

武汉市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蔡甸区沉湖湿地水质曾遭上游污染,武汉市政府为此积极协调湖北省环保厅和仙桃市政府,对沉湖上游黄丝河流域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关停了一些农药厂、化工厂。“市长、副市长都到仙桃去,协调相关工作。并通过在城区设立工业区,给一定补偿与政策等方式,帮助其转型。”这位工作人员回忆。

不过,武汉人民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这场湿地保卫战中,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一直存在,众多湿地仍处在被蚕食、被污染等危机之中。

“武汉在湿地保护中率先走出了一步,希望可以做好试点,进一步探索湿地保护的经验。”这是调研组的殷切希望———期待“百湖之市”再现“浩淼碧波”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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