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增加至474处的好消息还在传播,关于自然保护区的一大波“扎心事”就被曝光。
最近,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密集公布一批自然保护区内的污染问题和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这些问题并不突然,可以说,差不多是祁连山问题的翻版。最扎心的是,在中央如此严打的形势下,仍然整改不力,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2017年7-12月,原环境保护部、原国家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行动调查处理了208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590多万平方米建筑设施。这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追查问责最严、整改力度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
然而,有些问题仍在延续。一些地方对相关部门和地方法规政策的自查清理不全面,部分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彻底。
比如,央视焦点访谈6月23日曝光的这起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山东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海防林变成海景房,没环保督察时没当回事,环保督察后竟然缩小保护区范围,使非法项目合法化!
烟台的金海翠林楼盘所在的地方原来是省级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这个保护区成立于2006年。然而,十多年来,这里持续不断地开发楼盘,直到现在还能紧锣密鼓地兴建样板房,并且开展认筹活动。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当地督察时对这个沿海防护林保护区提出了很多整改意见,他们这才重视起来,临时叫停工程。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这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没有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要求他们尽快完成精确绘图,而在这个精确绘图过程中,这个保护区被“瘦身”了,小区的项目竟然精确地划在了保护区范围外。这样一来,金海翠林第四期很快就拿到相关许可,进行销售了。
再比如,6月19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宁夏银川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推卸责任,灵武市党委政府表面整改,侵占保护区问题依然如故,且园区管理混乱,污染问题突出。
此前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2013年7月,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293亩。
针对该问题,宁夏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2018年底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调整《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将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293亩调出规划范围。灵武市人民政府牵头,对自然保护区边界存在的纠纷问题进行核实,对确认占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2018年2月,宁夏在给国务院上报的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表示,灵武市已完成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和中介评估工作,完成了《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审查。
“回头看”督察发现,侵占保护区问题整改毫无进展,《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并未进行调整,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1293亩调出规划范围也无从谈起。保护区范围内20家企业依然存在,侵占保护区面积达到1800亩。重叠范围内仍存在多家化工、拆解企业,甚至还有新增项目建设;督察组随机抽查了6家企业,环境污染或风险问题均十分突出。
还有近期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重庆石柱县湿地自然保护区毁湿地违规开发事件。
生态环境部6月4日约谈石柱县,明确指出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导致该区域原有地形、地貌大幅改变,地表植被全部破坏。除工业园区外,保护区内还存在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位于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长江岸边的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地,以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流域为核心,又名“长江石柱段湿地保护区”,总面积约2.2万亩。
但当地耗资20多亿元,将长江岸边5000多亩湿地推平建工业园区。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当地落实不力,并试图通过调整保护区规划将“生米煮成熟饭”。
重庆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和远处的长江(6月6日无人机拍摄)。新华社记者 唐奕 摄
这个设立于2009年的县级自然保护区,具备河流、湖泊湿地双重特征,动植物资源丰富,内有中华秋沙鸭等多种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其中荷叶铁线蕨属极危物种,具有重要保护意义。
但现在这里,毗邻长江的大片湿地已荡然无存,成为一望无际的大工地,“石柱县西沱工业园区”的标牌十分醒目。在水磨溪与长江的交汇处,水面开阔,还能看到部分残存的湿地景观。而河口上游不远处,在园区工地“夹击”下,水磨溪变成了狭窄的“浑水沟”,几台挖掘机轰鸣着在河沟中挖掘,工人们正忙着夯筑挡墙,部分河段还被掩埋于土石方下。
湿地被破坏的背后,是地方政府盲目开发的冲动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漠视。
生态环境部督察发现,在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的2009年,石柱县制订批复工业园区规划,违规侵占该自然保护区5045亩土地。2011年,在未取得征地批准等文件情况下,石柱县启动工业园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均要求石柱县认真整改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问题。重庆市环保局2018年1月也专门致函石柱县,要求加大整改力度。面对整改要求,石柱县仍在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
生态环境部约谈指出,石柱县委、县政府不是下大力气推动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退出,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撤销或调整保护区上。在撤销保护区方案被重庆市环保、林业等部门拒批后,石柱县又于2018年3月开始推进保护区范围调整。在上级部门明确要求严肃问责的情况下,石柱县相关责任追究仍然避重就轻,导致问题长期没有整改到位,性质十分恶劣。
也在这几天,6月22日,自然资源部通报16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其中包括的4起林业案件中,就有一起是自然保护区非法侵占林地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巴台“8.16”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7年8月,张某甲未办理任何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张某乙、韩某、伊某、牛某四人,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沙巴台天丰煤矿西面山沟内剥离山体排渣偷煤,非法占用林地0.59公顷。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案。2017年12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某乙、韩某、牛某、伊某罚金各1万元。
相信就全国而言,上面这些让人扎心的侵占、污染自然保护区事件仍然只是一小部分。
近两年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层级之高、范围之广、措施之严前所未有,但仍然没有震慑到一些违法行为,保护自然保护地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有些压力已经不是保护区主管部门就能顶得住的了。
自然保护区不该成为某些机构谋取私利的“肥肉”,保护这方净土需要主管部门尽职尽责,更需要全社会的自觉和监督,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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