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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
 

法治为野生动物保驾护航

媒体:​青海日报  作者:​青海日报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6/29 21:16:27

要想改变野生动物被任意伤害的状态,就必须从以前的无人管理、无法可依的状态中走出来。

1975年8月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成立,并在1997年12月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92年,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2003年,《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使环青海湖地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为了将法律落到实处,青海湖环湖区域的共和、刚察、海晏和天峻四县都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和林业森林公安执法机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专项执法打击活动。

50名加悟才让这样的民间环保人士被青海湖国家自然保护区聘请为野生动物义务监测员和协管员,他们一边从事生产,一边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成为执法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和左膀右臂。

2007年我国首个普氏原羚专属保护区———“青海湖普氏原羚特护区”在刚察县正式揭牌成立, 2009年,在护区建立保护站,为开展普氏原羚保护奠定了基础。

为了扩大普氏原羚栖息地保护范围,2005年,普氏原羚重要栖息地共和县江西沟农场2000亩农场歇耕地、草地被划拨给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普氏原羚救护基地。同时,将刚察县1万亩农场歇耕地划为普氏原羚栖息地,建立了普氏原羚特护区。这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普氏原羚栖息地破碎化程度,促进了种群间的交流,同时也有利于青海湖周边地区的湿地及其鸟类、鱼类资源的保护。

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省林业厅在环青海湖普氏原羚重点分布区建设了18处普氏原羚种群交流试验通道,野外饮水点3处,恢复和扩大栖息地2.45万亩,降低网围栏高度试点20公里,有效地缓解了普氏原羚分布区栖息地破碎、种群间交流、枯水季节饮水等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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