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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利大于弊

媒体:中国水利报  作者:王楠楠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2/7 21:51:00

    筑堤建坝一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用水量的大幅度增加,天然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已经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最主要问题。而目前我们人类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矛盾的手段,除了建设水库大坝(调蓄水资源)外,还没有别的办法。

    因此,水库大坝的科学建设与管理成为治水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民生水利新跨越,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的重要支撑。当前,要抓住时机,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水利设施体系;同时要以自然河湖水系和大中型调蓄工程为依托,加快推进流域和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水网,全面提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 水库大坝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为何争议不断

    生态环境是一个中国特色的名词。

    据考证,这个术语最初是已故中科院院士黄秉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在全国人大讨论宪法草案时,针对草案中“保护生态平衡”这一说法提出来的。他当时认为草案中的“保护生态平衡”的表述不够确切,建议改为“保护生态环境”。他的建议在政府报告和宪法中都被采用后,“生态环境”似乎就成了一个名词。但此后,黄秉维院士自己也发现这个提法不够妥当,并曾在文章中明确地说明:“顾名思义,生态环境就是环境,污染和其他的环境问题都应包括在内,不应该分开,所以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我觉得,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应该考虑这个问题,有权改变这个东西。” 

    虽然黄院士自己后来也意识到这个表述上的疏忽,可能造成某些概念混淆,并建议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现改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予以更正。但是,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出现的名词,即使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不予收录,但是,它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尽管开创这个名词的黄院士的本意,是指要保护环境,但是,后来还是有不少人想当然地会把保护生态环境,不仅理解成为保护环境,有时也简化理解成“保护生态”。然而“保护生态”的提法,虽然不能说是错的,但它确实容易引起一些混乱。

    因为,与环境的主体是人不同,生态系统有很多层次,不同的生态层次对应着不同的主体。因此,针对不同主体,保护不同的生态系统之间,肯定会存在着矛盾。

    例如,我国的怒江水电开发,是以保护当地生态为目的而被叫停的。但是,由于怒江水电不能发挥应有的清洁能源作用,我国每年要多燃烧5000多万吨原煤,多排放1亿多吨二氧化碳,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而且也给整个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生态压力。显然,叫停怒江水电开发,局部上看似乎是保护了鱼的生态、草的生态,但是,却明显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态,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理清“保护生态环境”的口号造成的混乱,有人建议引进“广义的生态”和“狭义的生态”的概念加以区分。

    通过与某些国内资深生态学者的交流,我发现,生态学界关注研究和要保护的生态,确实是不包括人的狭义的生态。我问他们理由何在?比较主流的解释是:人是世界上特殊的物种,人的能力太强大了,一旦在生态学的系统研究中包括了人,别的物种基本上就难有生存的余地。

    根据这种生态学观点,再加上社会上把生态与生态环境的混淆使用,那么在我国的现实中就会出现,人们在讨论某一具体生态环境问题的时候,所考虑的范畴经常是不同的。

    因此在水库大坝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工程技术人员和生态研究保护学者之间经常是各持己见、争议不断,谁也说服不了谁。

2 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作用应如何评价?

    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学术界,对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历来都存在着分歧。在三峡论证初期,中科院组织的一次论证结论曾经是“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弊大于利”。对此,中科院的一位院士,公开拒绝在论证意见上签字。

    为什么都是非常严谨的科技工作者,却得出了完全相悖的结论意见?其原因还是在于,大家对生态环境考虑的范畴不同。我们说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利大于弊,绝对是从广义生态环境上做出的判断。

    按照受益人口,三峡工程是全球最重要的生态工程。

    一场大洪水可以让十几万人死于非命,一场大干旱可以让数以万计的河流、湖泊干涸,不仅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巨大威胁,同样也是干旱区域内任何珍稀动植物的生态灾难。毫无疑问,能抵御洪水和干旱的水库大坝是对人类社会生态的最重要保障。

    按照能源作用,三峡工程是全球最大的碳减排工程。

    三峡的水力发电和航运虽然体现出巨大经济效益,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它所具有的巨大生态作用。众所周知,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是当代人类社会最大的生态难题,而三峡工程的发电量每年可以替代大量的煤炭,减少1亿多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除了前面提到的怒江被搁置之外,我国整体的水电开发程度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也严重不适应。与欧美发达国家优先开发利用水电,水电开发程度普遍在百分之七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多的情况相反,我国水电开发程度,至今才刚刚超过30%。

    据测算,目前,由于我国水电开发滞后,每年至少多燃烧5亿~8亿吨煤炭,多排放10亿~16亿吨的二氧化碳和大量的污染物。与此同时,在2012年,我国的煤炭消耗量已经超过了全世界的总和,占到50.2%。2013年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也已经超过了美国和欧盟的综合和欧盟国家的人均平均值。在遭受国际社会普遍批评的同时,我们国家也出现了大面积的雾霾污染。

    面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局面。我们不能否认,其原因之一是我们喜欢用狭义的生态环境保护,反对和取代广义的保护,因此才造成了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的动机和效果相违背的结果。

    目前,这种由于片面地强调保护某种特定的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全球生态破坏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生态学界的高度重视。2013年11月,英国的生态学会理事长就在世界著名的《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生态学必须进化》的文章。他指出生态学研究必须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必须高度关注气候变化、疾病传播、粮食安全等有关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他号召学者对各种动植物生态的研究,不能只强调保护,而更要尊重其进化规律。

    为改变这一现状,党和国家及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口号,相应的我国的环保法也从2014年1月1号做出了修改,把其中“保护生态”的提法,换成了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的本质是什么呢?文明是相对人类社会发展而言的,任何否定以人为本的(不考虑人的)生态保护,都是生态不文明的体现。显然,我国当前所面临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难题,其实就是狭隘的生态保护理念所造成的生态不文明的结果。

    三峡工程的确是一个全球最具争议的工程。

    我们强调说三峡工程在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等方面具有巨大的生态作用的目的,并不是要否认和掩盖三峡工程可能会产生的各种狭义的生态环境副作用。

    任何一篇对三峡的生态环境评价不够公正的文章,几乎无一例外地把三峡工程的防洪、供水、发电和航运说成是经济效益。这种批评三峡破坏生态环境的说法非常高明,那就是把三峡的生态环境效益,归类到社会、经济上去,从而加以抹杀。

    非常遗憾的是,这种否认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的生态环境作用的观点,恰好与我国当前生态学界的主流的狭义的生态保护观念不谋而合。所以,迄今为止,我国仍有不少的生态研究和保护工作者,都比较认同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弊大于利”的结论。

3 三峡工程的狭义生态作用也可以利大于弊

    1991年完成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是:三峡工程会对生态与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涉及的因素众多,地域广阔,时间长久。所涉及的问题相互渗透,关系复杂,利弊交织。

    其不利的影响主要是:水库淹没耕地,移民和城镇迁建,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建库后,库区水体流速减缓,复氧和扩散能力下降,将加重局部水域污染;工程将改变库区及长江中下游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一些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条件进一步恶化,对四大家鱼的自然繁殖也会带来不利影响等等。 

    针对影响报告中“建库后,库区水体流速减缓,复氧和扩散能力下降,将加重局部水域污染”的可能,我们在三峡的库区新建设了400多座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污水排放。

    针对“工程将改变库区及长江中下游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一些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条件进一步恶化,对四大家鱼的自然繁殖也会带来不利影响”的问题,我们不仅采取了珍稀鱼类的人工增殖、放流,而且开展了生态调度的研究。

    我们常常听不少人说,三峡大坝恶化了长江水质。但是,无论是我们在三峡大坝前目测的现实,还是三峡水库的水质监测数据,都说明水库建成后的水质有所提高。查阅当年国家颁布的水资源公报(2005年数据),我们发现整个长江的水质与蓄水后的前一年相比已经有所提高。2012年发布的水资源公报,其结论是长江水质比以前再次有所好转。

    减少长江的泥沙含量,是建设三峡的主要目标之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和消除地上悬河,解除长江最大的防洪隐患。但泥沙减少,绝不是某些人污蔑说的泥沙没有了。例如,在三峡工程蓄水之后,上海化学工业区照样成功围垦造地6平方公里。

    常有人说,“三峡水库蓄水后,由于坝下水文条件变化等原因,四大家鱼产卵规模下降了97%”。其实,自从2011年,三峡集团与有关的科研机构实施了3年生态调度试验,检测结果显示,“四大家鱼”卵苗径流量从2009年的0.42亿尾回升至2003年三峡蓄水时的4亿多尾的水平。鱼卵汛也已经恢复。

    特别是早在金沙江水电开发之前的2005年,还有过一场关于金沙江水电开发与“三条鱼”的争论,非常能说明金沙江鱼类大幅度减少的情况,10年前就已存在。

    为了搞清楚金沙江里到底还有没有当时的保护区要保护的“三条鱼”,一位同志曾经公开宣布悬赏50万元,奖励在江中捕获到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这三种鱼中任何一条鱼的人。然而,几年过后确实没有一个人能够捕捉到这三种鱼。倒是在金沙江水电开发展开之后,由于三峡集团的珍稀鱼类研究成功地完成了胭脂鱼和达氏鲟的人工孵化繁殖。随后通过增殖放流,这两种鱼已经能被人们在金沙江中捕捉到了。而没有养殖成功的白鲟,至今仍无踪影。

    这个小故事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由于考察队采集的17种鱼中并没有达氏鲟和胭脂鱼,说明该考察队的样本采集是非常不完备的。二是与10年前相比,金沙江的鱼类种数至少已经增加了2种,而绝不是10多年前140种,现在只有17种了。

    一般来说,在河流上建筑水坝确实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鱼类,尤其是洄游性鱼类的生存状态。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是绝对的、不可避免的。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说明,通过鱼梯鱼道或者辅助过坝、人工培育增殖等补偿手段,完全可以抵消水坝产生的不利影响。

    目前,美国河流上的梯级水电站基本上都已经解决了鱼类的过坝问题。欧洲莱茵河的成功治理,在没有拆除任何一座水坝的情况下,已经让莱茵河的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恢复到了二战以前的水平。

    不仅如此,如果所采取的措施得当,水库大坝对鱼类生存的影响也有积极的一面。类似的现实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

    例如,我国的小浪底水库建成后,绝迹了20多年的黄河铜鱼已经在水库中再现。我国的新安江水库建成后,不仅出现了“水库大头鱼”这一新鱼种,而且,建水库60多年来,新安江的渔获总量已经增长了50多倍。三峡集团通过合理的生态调度,让曾经锐减了90%的“四大家鱼”的鱼苗数量,成功恢复到了蓄水时的水平。

    我国金沙江水电的开发,已经让多种曾经难寻踪迹的珍稀鱼种,人工增殖放流成功。三峡的生态调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鱼苗的数量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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