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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案判决:赔偿生环境修复费、服务功能损失费140万元 | 绿会控烟行动

媒体:原创  作者:中国绿发会
专业号:中国绿发会 2021/7/23 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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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绿会综合部收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中国绿发会诉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被告室内控烟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如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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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人民币1400000元(支付至本院指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门账户);

二、被告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及河北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将在国家级媒体及河北省省级媒体上公布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本案是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也是首次在公益诉讼中同时体现环保和控烟诉求的案件。案涉以儿童为主题商场的公共环境利益,社会影响重大。

该案是继北京无烟列车案后又一起在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方面取得成效的案件。绿会综合部希望进一步在国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这意味着既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也不能在公共场所设置任何形式的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绿会综合部将持续推出本案相关报道。

文/子舒 审/Tammy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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