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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
 

《自然保护地法》究竟怎么立更好?

媒体:攀枝花公众信息网  作者:攀枝花公众信息网
专业号:Yoomi 2014/5/13 22:12:56

应该说,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肯定是放在首位的,因为发展高于一切。

如果明确了什么样的发展才是真实的、持续的,经济发展与保护保护区本应该不矛盾。不过,由于人类对纷繁芜杂的自然界认识有限,许多自然规律没有摸清,加之许多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极为脆弱,经不起人类活动的干扰,所以,在保护区开发时,应该“一慢二看三通过”。保护区不是不可以开发,但要按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来办,现有条件有多大开发容量,应该如何开发,都应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否则,一旦破坏了保护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且对违法犯罪活动惩处过轻,让利欲熏心之人大钻空子。例如,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3个部分,保护区的精华一般集中在核心区。但按现行法规,即便在核心区,保护区管理部门也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水面的管理权,保护区能保护什么呢?保护区的首要是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立足之地管不了,要保护的飞禽走兽游鱼难道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农民、商人和当地的其他政府部门据此规定可以随便在保护区内干想干的事,只要不被管理人员看见杀生。这样的保护区能保护什么?!保护保护区既然不能求救于重典,只能转而求助于道德。

全社会避免了恣意的消费欲望,避免了不合理的消费要求,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经济发展中的不讲科学、只顾眼前利益和违法行为。也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全民的环保道德逐渐提高,从而使保护区最终能够在公众道德的保护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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