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辽宁辽河口
专业号:辽宁辽河口
2020/5/18 8:49:49
5月15日,市林湿局与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在大洼区田家大集联合开展《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三周年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及野生动物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知识和重要意义,呼吁广大群众保护盘锦湿地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群众自觉保护湿地、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传我市湿地保护成果。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市林湿局对野生动物停歇、繁殖等重要湿地区域,加大巡护执法力度。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400余份,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爱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群众共同参与保护湿地及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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