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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
 

海南琼中:确保生态保护核心区环境不受破坏

媒体:海南日报  作者:记者
专业号:黎明利 2014/5/12 20:31:38

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群山延绵,满眼葱茏,村庄都掩映在绿树中。这无边无际的绿,源自琼中高达84%的森林覆盖率。这个国家级少数民族贫困县有着全省第一的森林覆盖率,人均森林覆盖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质量指数92.01,排名全省第一。

琼中在建设生态县的过程中,依托环境与资源优势,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过程中妥善解决环境问题,担当起保护“三江之源”生态环境、让海南生态保护核心区不受破坏的使命。

呵护“三江之源”水源地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青山绿水,呵护海南“绿色之肺”,是琼中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严格规范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逐步削减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负荷。对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监督检查,全部完成10.3公里的水管网线铺设工程。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增加污染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生活污水、橡胶加工、淀粉等污染行业治理。

琼中将涉及生态县建设规划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工业、实施节能减排工程等相关项目放在首位,予以优先安排,对重污染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境内241条河流清澈见底,有的河水可以直接饮用。琼中为确保饮用水安全,2013年投入200多万元,完成了吊罗山、上安、长征、黎母山、湾岭等5个乡镇水源地及百花岭水源地保护规划,设立水源地保护区,修建入河排污湿地池14处。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区管理制度,建立城乡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明文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与供水及水源地保护无关的活动,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

治理“垃圾围村”顽疾

琼中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方面也推出多项举措。

2013年创建30个文明生态村,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327个,约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58%。2012年以来,琼中累计投入9861万元用于村镇环境、生产发展等方面整治工作,投入5197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发展项目建设,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卫生环境整治。

“垃圾围村”是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道难题,琼中在黎母山镇试点农村环卫城市化管理模式,分批在该镇的90多个自然村中逐步推广试点工作。加林村、大塘村、梁飞仔村等共72个村庄,完善了环卫基础设施,采取农村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整治办法,彻底改变了以往垃圾满地的村容村貌。

据了解,琼中投入环保专项资金2800万元,建设营根镇、湾岭镇、和平镇、中平镇、长征镇、黎母山镇6个垃圾中转站。为每个乡镇购买一辆垃圾运输车,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难题,实现城镇垃圾处理无害化。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琼中平衡生态保护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开发理念。借助良好的生态资源发展林下养鸡、种桑养蚕、种植绿橙、蜂蜜养殖等生态农业。围绕丰富的土地资源、山林资源、旅游资源、水能资源、民族特色文化资源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做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做好产业绿色发展、特色发展文章,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

美化“绿色之肺”生态

琼中地处海南生态保护核心区,为确保“绿色之肺”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投入大量资金绿化和美化生态环境。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超过2亿元资金用于绿化环境。2013年“绿化宝岛”中投入造林资金3894万元。

实行层层签订管护目标责任制,形成县、乡镇、站三级管护责任体系,每年对管护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解聘处理。全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81.46万亩,建立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11个,配备专职管护人员381人,全部签订管护合同,管护合同签订率100%。去年共投入240万元用于埋设公益林界桩、松涛等护林站建设、购置对讲机、摩托车、管护人员劳保用品和公益林区有害生物防治。

2013年全县累计发放完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447万元,补贴林木面积4.3万亩、惠及农户6696户。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先后在国道、省道重点林道建硬化宣传牌13个,公益林示意图牌8个。

琼中在生态敏感区乡镇聘请社会监督员,鼓励监督员和当地群众对排污企业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监督举报,提高社会监督积极性,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乡镇政府等共同配合,依法对非法侵占公益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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