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案例分析(五)
森林火灾案例分析(五)
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
湖南省涉林领域失火犯罪案件多发,都是由于相关责任人员在生产生活过程中,违反野外用火管理规范所导致,为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林领域公共安全为切入点,发布失火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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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失火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5日,为便于来年春耕,被告人肖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自家责任田里的枯竹枝,火势借助风势迅速引发山火,案发后肖某某自首。另查明,肖某某曾因失火犯罪被城步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
城步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肖某某犯失火罪提起公诉。城步县人民法院判决肖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一)因案施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案发地地处偏远山区,当地村民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缺乏,城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人民法院沟通协商,以流动法庭的方式到案发地所在村公开审理该案。
庭审时,邀请当地村干部及村民旁听庭审,检察人员当庭开展释法说理,指出肖某某因用火不规范造成火灾,失火林地面积96亩,虽然肖某某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但曾因失火犯罪被判刑,不再适用缓刑,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森林防火法治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二)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助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当地山区清明节前后连续发生多起失火案件的情况,为防范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城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并抄送相关乡镇政府,建议林业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切实强化涉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用火,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县林业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进一步加强野外用火巡查及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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