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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例​针对鸟类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开庭

媒体:原创  作者:沈阳自然资源局保护地处
专业号:沈阳自然资源局保护地处 2019/7/26 11:19:04

辽宁省首例​针对鸟类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开庭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天是鸟儿繁殖的季节。诗云“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三春指孟春、仲春、季春,鸟儿通常在这个时节产卵孵子,这时若打死一只鸟,即一窝小鸟倾巢而亡。鸟类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对所食猎物有密度制约作用,还担负着种子及营养物的输送,参与系统内能量流动和无机物质循环,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作用。

图片4   2019年7月24日,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马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并当庭判决。据悉,该案是辽宁省首例针对非法猎杀鸟类的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图片1

案情

   被告人马某某于2019年3月在新民市辖区内拉网捕鸟,共计捕获野生鸟类33只,马某某在出售鸟类时被新民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其中3只鸟类死亡,其余鸟类被公安民警放生。

公益诉讼请求

   被告人马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之规定,马某某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并且应当向社会公众致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最后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狩猎罪,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马某某赔偿公益损失900元,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马某某即时履行赔偿公益损失900元,并在当庭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通过今天的庭审,对保护鸟类起到教育引领作用。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生活。此案件的庭审过程全程向社会直播,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预防和减少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发挥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此举必将为保护生态环境、守护青山绿水等开辟一条新路子,能进一步减少和遏制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2019年7月24日,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马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并当庭判决。据悉,该案是辽宁省首例针对非法猎杀鸟类的犯罪行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

被告人马某某于2019年3月在新民市辖区内拉网捕鸟,共计捕获野生鸟类33只,马某某在出售鸟类时被新民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其中3只鸟类死亡,其余鸟类被公安民警放生。

公益诉讼请求

被告人马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之规定,马某某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并且应当向社会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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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最后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狩猎罪,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被告人马某某赔偿公益损失900元,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马某某即时履行赔偿公益损失900元,并在当庭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通过今天的庭审,对保护鸟类起到教育引领作用。野生动物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态环境和健康生活。此案件的庭审过程全程向社会直播,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预防和减少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发挥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此举必将为保护生态环境、守护青山绿水等开辟一条新路子,能进一步减少和遏制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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