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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保大检查""剑指"农村生态环境

媒体:三秦都市报  作者:石喻涵
专业号:灞上人家 2015/4/3 9:15:03

    今年陕西省将把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作为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抓手,解决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陕西省将持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瞄准四类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第一类,开展陕南汉丹江流域(城市段)入河排污口核查,对汉、丹江省界、市界、县界断面污染物浓度和流量进行核查,对所有向汉、丹江干流排放的排污口种类、数量、排放流量、污染物浓度及相关工业企业等进行核查,并依法查处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暗排的工业企业。

    第二类,开展榆林市能源化工企业执法检查,以当地化工、石化、煤炭采选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晾晒池”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地下水监测力度,重点查处企业利用渗坑、渗井、晾晒池以及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污或以“生态循环经济”等为名向沙漠渗坑非法排放废水的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类,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西咸新区、韩城等市(区)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以及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对全省135个小火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类,组织开展农村和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2015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垃圾填埋厂、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加强对秦岭生态保护区的矿山开发(采石、采矿)企业执法检查,对秦岭生态功能区的禁止开发区内从事开发行为、违法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开发企业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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